您当前位置:自贡教体云平台 >> 教育管理 >> 教育基金捐赠扶助 >> 浏览文章  
集社会之力 助教育大业——访自贡市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李顺模
时间:2009/7/6 15:12:49  来源:自贡日报  浏览:   字体:

 

    为弘扬尊师重教、帮困助学的传统美德,帮助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大中小学生如愿以偿求学,以及改善办学条件,自贡市教育基金会面向社会开展募集爱心助学资金活动,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反响强烈。那么,该基金会是什么性质,又是怎样运作的呢?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教育基金会理事长李顺模。
  记 者:请问自贡市教育基金会的性质和宗旨是什么?
  李顺模:自贡市教育基金会是2006年由省民政厅批准并登记注册,由自贡市教育局主管的公募性公益基金。
  教育基金会作为一个非赢利性的社会团体,主要职责是募集教育资金,奖励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救助特困教师和特困学生,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基金会的成立,将改变以往的捐资助学的方式,通过合理规范的运作,开展经常性的助学、助教等活动,推进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记 者:基金会怎样开展活动?今年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李顺模:自2002年到2008年,基金会协同市教育局开展“家乡助你上大学”的爱心助学活动,在教育系统内筹措资金共计189.4万元,扶助贫困优秀大学新生达947人,解决了贫困新生入学难的问题。另外还带动社会各界资助贫困学生9656人,资助金额高达1245.69万元。
  今年工作重点主要是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奖教助学扶贫活动。一是继续开展好“家乡助你上大学” 这项扶助优秀贫困大学新生的活动;二是协助自贡市“栋梁工程”办公室,做好扶助贫困大学生等“栋梁工程”相关工作;三是扶助其他特困生、特殊情况的教职工;四是继续开展奖教助学工作,协助省教育基金会完成今年“怡和烛光奖”优秀乡村教师的评选奖励工作等。
  记 者:作为公募基金会,怎样管理和使用财产?
  李顺模:本基金会作为公募基金会,收入来源主要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和政策允许的其他渠道筹集。所捐资金, 基金会将按照国家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公益事业捐赠法》和章程规定使用。基金会还会在通过省民政厅年度检查后,将年度工作报告摘要在相关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
  记 者:请问怎样向基金会捐赠爱心助学金?
  李顺模: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到基金会办公室捐赠,地址为自贡市教育信息科研中心大楼(毛家坝)7楼708、709室。二是汇款至基金会指定账户(开户银行:自贡市商业银行汇兴支行;户名:四川自贡市教育基金会;账号:0000017759474012),可到基金会办公室开具捐赠专用发票。咨询电话为8125814和8125832。
  记 者:作为捐赠人,将会享受怎样的权益呢?
  李顺模:市教育基金会是我省今年第一批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基金会之一。公司、企业、自然人和个体工商户等向教育基金会捐款后,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相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方面的优惠。
  此外,为了感谢和宣传各界人士的善举和义举,自贡市教育基金会将对捐款达到一定数额的人士授予教育基金会名誉理事的光荣称号;以捐赠人的名义和捐赠人的特殊要求设立单独的捐赠基金;广泛联系各大新闻媒体对爱心人士的爱心之举给予最深入最广泛的宣传和报道,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 (见习记者 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