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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投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何泽莉谈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时间:2008/1/25 14:05:12  来源:自贡日报  浏览:   字体:
  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工作会议后,市财政局副局长何泽莉就加大投入,强化管理,落实完善我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何泽莉说,这次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主要是按照国务院的新要求,在现有政策框架内,对相关政策进行完善和补充,加大落实力度。她就政策的主要内容和一些具体问题作了说明。
  一是提高标准,扩大范围,进一步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是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落实好这项惠民政策,国家决定,制定统一的中西部地区寄宿生生活费基本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750元,中央财政按照落实基本标准所需资金的50%给予奖励性补助。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按照中央制定的统一标准执行,并将补助生活费的学生比例扩大到寄宿生人数的50%以上。我市除富顺县外的其余区县,50%的部分由财政负责统筹落实。
  二是向全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推进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国家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所有学生,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2008年春季学期起,地方课程也提供免费教科书,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2007年秋季学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的经费,年前已直接支付到各区县,各区县必须严格按照政策,在规定期限内把已收取的2007年秋季学期国家课程教科书的书费退还给学生家长。省政府决定,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不再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涉及教科书的任何费用,免费提供省定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的资金,全部由省财政承担。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所需资金,中央财政将继续承担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全面实行免费教科书制度以后,我省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要建立起部分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2008年当年按全部学生人数和全部科目配齐国家课程和省定地方课程教科书,从2009年开始,对循环使用的教科书,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将分别安排一部分补充更新资金。
  三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保障水平,提前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国家决定,将原定2009年出台,2010年落实到位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提前到2008年出台,2009年全部落实到位。按照初步拟定的方案,中西部地区农村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分别确定为每年300元和5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8:2比例分担。2008年,我市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暂按现行公用经费标准与国家基准定额的差额的50%予以安排,2009年按照省确定的各地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额落实到位。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按免除学杂费资金的分担办法,我市由省财政全额承担。
  四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国家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将校舍维修改造测算单价标准,由每平方米400元提高到500元,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5:5比例分担。我市从2008年起按国家标准执行,应由地方承担的资金,按现行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的分担办法,由省财政与市级财政按8:2比例分担。
  除了上述四个方面的政策完善以外,国家决定,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免除学杂费,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在一部分省试点,秋季全面推开,中央财政负担一部分资金。省政府原则确定从2008年秋季开始实施。由于我省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时,所有的县、县级市、城区的远郊区等均已覆盖,城市免除学杂费政策在我省只涉及到剩下的条件较好的城区了,因此,除了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以外,原则上由各地自行承担。
  何泽莉最后强调,在实施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相关政策的工作中,各级财政部门负有十分重要的职责,一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教育部门紧密配合,认真贯彻执行省政府的决定,发挥好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