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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技能等级检测的通知
关于组织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职业技能等级检测的通知 自教函〔2010〕180号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直属各学校: 根据我局自教函〔2006〕50号要求,现将我市2010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技能等级检测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的政策依据:原省教委川教师(1999)3号、13号和省教育厅川教函〔2004〕172号等文件。 二、检测项目和内容:中学教师检测“三笔字”、“教学简笔画”、“组织教育活动”等三项。小学教师检测 “三笔字”、“教学简笔画”、“组织教育活动”、“教具制作与使用”“教学技能”等五项。幼儿园教师检测“三笔字”、“教学简笔画”、“幼儿园环境创设”、“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等四项。检测内容按原省教委川教师〔1998〕27号、川教师〔1999〕19号文件和省教育厅川教函〔2004〕172号文件的要求及相关教材执行。 三、检测对象:已评聘一定教师职务而参加职业技能检测又未能达到相应等级的教师;近年来新聘用但未曾参加教师职业技能检测的教师。 四、检测的组织管理:中学和小学教师的技能检测均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管理,先按学校行政隶属关系分市、区县两级开展报名工作(直属学校在市教育局师训科报名)。 五、有关要求: (一)中学教师“组织教育活动”的检测,按规定分为检测组检测和学校考核。学校考核占30%,即由教师对照“学校考核表”自评,学校领导小组再评定考核成绩,于检测前完成学校考核,并将“考核表”签章后交检测组。 (二)报名和考前培训:各区县、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认真开展报名工作。报名时要按要求填好报名册和成绩花名册,并于7月2前将电子文档一并上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训科。各学校要创造条件,为参检教师自培自练提供方便。 (三)检测地点与时间 1.检测地点:富顺县进修校 2. 检测时间:2010年7月18—23日 共计:六天(2010年7月18—20日:富顺县中小学教师检测;7月21日:大安、沿滩;7月22日自流井、贡井、高新区;7月23日荣县中小学幼儿教师检测)。 (四)为严肃考纪考风,教师参加检测,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入场。 (五)检测费用:本着以检测养检测的原则,每科收检测费25元。 (六)《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当天凭身份证到考点领取。 教师职业技能检测项目多、要求高、工作细,各区县、学校一定要予以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实施。于7月10日前报参加测试名单报市教育局师训科。
附件:自贡市中小学教师职业技能检测报名表
二○一○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中小学教师 技能 检测 通知 自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9日印 (共印25份)
自贡市2010小学教师职业技能检测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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