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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级高三教师学科知识检测的通知
时间:2010/5/12 16:01:41  来源:自贡市教育局  浏览:   字体:

各区县教育局、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高三教师执教水平,确保高中教育出口质量,根据自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教学教研工作的意见》(自教发[2004]65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11级高三教师学科知识检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普通高中(含职教普高班、艺体班教师)高2011级在职在册的任课教师(包括曾经参加过的)必须参加检测,市(区、县)高考学科教研员,其中高考学科教师参加全市统一检测,其余学科由学校自行组织检测。

    二、检测内容

    普通高中学科专业知识、高考考试大纲和试题评价等学科知识。

    三、检测办法

    1.检测分开卷、闭卷两种形式。在2011年的12月31日前年满50周岁的女教师和年满55周岁的男教师参加开卷检测,其余教师参加闭卷检测。

    2.检测按统一命题,密封试卷,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3.全市设三个检测点,直属中学和四区检测点设在蜀光中学(考点序号:1),荣县检测点设在荣县中学(考点序号:2),富顺检测点设在富顺二中(考点序号:3)。

    4.参加检测的教师一律凭本人身份证和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自贡市高中毕业班教师执教知识技能检测准考证”参加检测,对号入座。

    四、检测时间

    2010年6月20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五、检测的组织及管理

    1.整个检测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高教师训科、人事科、基教科、市教科所负责组织,相关区县教育局参与组织实施。

    2.检测结果按得分高低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作为高中毕业班教师聘任上岗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应考人员不得无故缺考。检测不合格和无故缺考者原则上不得继任高三学科教学,并降级处理其年终考核结果。

    3.检测工作纳入教师继续教育登记范畴,“优秀”计30学时,“合格”计20学时,“不合格”计10学时。

    4.检测(资料)费每人每科30元,由学校统一支付,在公用经费内师训费中开支。

    六、检测纪律要求:检测监考将严格按照《检测守则》(见附件)的各项要求执行,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参考教师的教学业务指导和考纪考风教育。

七、各区县教育局务于6月7日前将参检教师报名情况严格按照本通知下发的电子表Excel格式(见附表)制作完成参考教师花名册并通过网络上报市教育局高教师训科,花名册除“成绩”“等级”栏留空外,其余各栏目均应一一填好上报,同时,还需通知参考教师带好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

    联系电话:8125849,E-mail—zgsjyjgjsxk@126.com

 

 

 

        附:1. 自贡市高三教师学科知识检测报名册样表

            2. 《检测守则》               

 

 

 

二○一〇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高三教师  学科知识  检测  通知


自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5月 日印


附件一:
 2010年自贡市高三教师学科知识检测花名册
考点 隶 属   学 科    性别   年龄  开/闭卷 成绩 等级
                     
                     
                     
                     
                     
                     
                     
                     
                     
                     
                     
                     
                     
                     
                     
                     
                     
                     
                     
                     
                     
                     

 

 

附件二:

检 测 守 则

 

一、参检教师应提前3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左上角。

二、参检教师迟到4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检测开考后45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三、参检教师进入考室,除开卷检测教师外,不得将任何书籍、报刊、资料、笔记本、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座位,在检测期间,所有文字材料和通讯工具交由监考员统一保管。

四、参检教师在得到试卷后,应先将自己的姓名、单位、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规定栏内,

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或作记号,违者试卷作废。

五、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笔(芯)书写,字迹要清楚。

六、答题时,答案必须写在规定空格处,不得将草稿纸作为答卷。凡印有方格的试卷,

要一字一格书写。

七、参检教师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疑难,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等,可向监考

员提出询问。

八、参检教师在检测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抄袭、

夹带、互打暗号、手势 。不得在考室内吸烟。参加开卷检测的教师须独立完成检测,除可查阅资料外,不得相互交流讨论,不得抄袭他人答案。

九、检测结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谈论或高声喧哗。

十、参检教师必须服从管理,遵守《检测守则》,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

理。

 

自贡市教育局 

  200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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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检 测 守 则

 

一、参检教师应提前30分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左上角。

二、参检教师迟到4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检测开考后45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三、参检教师进入考室,除开卷检测教师外,不得将任何书籍、报刊、资料、笔记本、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与检测无关的物品带入座位,在检测期间,所有文字材料和通讯工具交由监考员统一保管。

四、参检教师在得到试卷后,应先将自己的姓名、单位、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规定栏内,

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或作记号,违者试卷作废。

五、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笔(芯)书写,字迹要清楚。

六、答题时,答案必须写在规定空格处,不得将草稿纸作为答卷。凡印有方格的试卷,

要一字一格书写。

七、参检教师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试题疑难,如遇试题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等,可向监考

员提出询问。

八、参检教师在检测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得抄袭、

夹带、互打暗号、手势 。不得在考室内吸烟。参加开卷检测的教师须独立完成检测,除可查阅资料外,不得相互交流讨论,不得抄袭他人答案。

九、检测结束,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室附近逗留,谈论或高声喧哗。

十、参检教师必须服从管理,遵守《检测守则》,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

理。

 

自贡市教育局 

  2009/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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