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教育局文件
自贡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自贡市公安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为切实加强“警校共育”工作,深化校园警务,推进平安和谐校园建设,近日,市公安局专门下发了《自贡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的通知》(自公发〔2007〕214号),现转发你们,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加强“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相关工作。并请于月15日前将附表《校园警务相关情况统计报表》汇总报市教育局,迳送安全办公室(
邮箱zgsjyjbgs@163.com)。
附件:自贡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的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转发 公安 警校共育 工作 通知
自贡市公安局文件
自公发〔2007〕214号
自贡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的通知
各分、县局,市局治安、交警、禁毒、刑侦、消防、网监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警校共育”,深化校园警务,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全面完成省厅要求今年年底在设有派出所的农村乡(镇)和城镇中小学校“警校共育”覆盖率达100%的工作目标,针对前期我市“警校共育”工作中发展不平衡、进展缓慢、工作松懈、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和不足,现就全市加强“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作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各分、县局,市局相关部门要以“三基”工程建设为契机,以“三大警务”为载体,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为立足点,进一步加强“警校共育”工作,将其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的“民心工程”抓实抓好,常抓不懈。
二、查缺补漏,建立和完善“警校共育”办公室
各分、县局及基层派出所要对照省厅今年的工作目标、要求,认真梳理,进一步落实辖区中小学校“警校共育”办公室的建设。对按要求应建而已经建成的“警校共育”办公室要按照省厅提出的以城镇中心校以上均要建立警校共育办公室,实施校园警务和自贡市公安局、自贡市教育局联合发文“关于大力开展警校共育创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的意见”(自公发【2006】140号)中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对应建而到目前还未建立“警校共育”办公室的乡(镇)和城镇中小学校要协同校方尽快落实,按要求在12月中旬前建起来。对学校和教育部门不配合、不支持警校共育工作的要书面提出要求,通知教育部门和学校予以落实,切实做到“警校共育”办公室的硬件和软件建设符合要求,并保证人员落实,职责明确,工作到位。
三、认真履责,强力推进校园警务
各分、县局及市局相关单位要认真履行好公安机关在“警校共育”工作中的职责任务,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狠抓 “十二个百分之百”、“七进校园”等工作措施的落实;基层派出所要组织好防范力量,加强学生上、放学及晚自习时段对校园周边易发案、多发案及重点路段的的巡逻守候,预防和减少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的案件发生。
四、协同配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公安机关明确的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要充分履责,要加强同学校的联系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到校开展法制、交通、消防、禁毒、网络安全、治安防范等法律、安全教育。特别要针对近来我市发生的校车交通安全事故、学生离家出走及中小学校学生中仍然存在的大欺小、强拿硬要等问题,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要协同学校开展好问题学生的摸底调查和帮教转化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内部及校园周边出现的治安问题,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五、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收到实效
各分县、局要组织督导工作组,不定期深入到基层和学校,采取明查暗访等形式检查开展“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并有针对性的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限期解决。市局将在12月份对校园警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并通报检查情况。
六、密切关注校园治安动态,畅通信息渠道
对发生的涉校刑事案件、交通等安全事故,各分、县局要在当日内上报市局“警校共育”办公室,重大情况及时上报。同时,各地要及时收集反映在开展“警校共育”推进校园警务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从下月起每月上报反映这方面的信息不得少于2篇。
各地在接此通知后要落实人员迅速对 “警校共育”基础台帐和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作到底数清、情况明、掌握细。年底市局将组成工作组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辖区校园警务相关情况统计报表》请于12月12日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市局治安支队社区警务大队。
附件:1.校园警务相关情况统计报表
2.辖区校园及周边有关情况统计报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联系电话:4702213 联系人: 冯 春)
主题词:公安 “警校共育” 校园警务 工作 通知
拟稿:冯春 核稿:廖正强 校对:冯春 打印: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