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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管理的通 知
自教函〔2010〕83号
自贡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管理的 通 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为确保我市“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规范运行,我局于2009年相继下发了《关于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补充通知》(自教函〔2009〕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管理的通知》(自教函〔2009〕288号)等一系列文件,各校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管理,切实保障“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工作健康有序的推进。 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目前“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的实际,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学制标准,确保培养规格 各中职学校必须按全日制标准实施教学。要严格按《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自教函〔2009〕154号转发)制定或修改完善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足量设置公共基础课程,按基础平台和专门化方向的课程结构设置专业技能课程;按教育部《关于做好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新教材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09〕19号,自教函〔2009〕156号转发)征订和使用教材;规范制定各教学班学期课程表。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班级学期课程表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保证课时总量,合理安排教学 各中职学校必须按全日制标准保证课程总量,学年教学时间不得少于40周(含复习考试),周课时不得少于28节。根据返乡农民工的实际,合理安排课堂教学与教学实习、实训以及生产性实训,实习、实训安排必须进入课表,并建立相应的教学组织形式切实实施。 三、完善办学条件,足量配置师资 各中职学校必须要有足够的教学场所和实训场所,可充分利用当地资源,积极采用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等途径,把课堂、实训基地设在工厂车间、服务场所和田间地头,确保教学、实训场地的稳定。要按照全日制办学要求,配置数量足够且相对稳定的专兼职教师和管理人员,保障教育教学和管理的需要。 四、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档案建设 各中职学校要按全日制要求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班级管理制度和教学过程管理制度,确保教学计划的完整实施。要把“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学生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完善学生学籍档案和各类工作档案。 五、强化督查机制,建立清退制度 市教育局将由局纪检监察、计财、职成教等相关科室共同组成督查组,进一步实行明察暗访制度,重点督查各校是否按全日制要求实施教学以及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的执行情况,对达不到全日制要求的办学单位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取消办学资质;对不能坚持全日制学习的返乡农民工及时注销学籍,停发国家助学金,收回免学费资金。 六、清查专业资质,完善基础材料 结合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资质清查工作,对已举办“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的学校进行专业资质核查,各校于4月15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同时上报各教学班分布情况,包括教学班名称、专业、人数、上课地点、实训场所等基础信息。邮箱:zgsjyjzck@163.com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中职 返乡农民工 管理 通知 抄报:省教育厅 市政府 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农业局、省农广校 自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4月12日印 (共印15份)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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