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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时间:2006/7/19 16:30:37  来源:自贡市教育局办公室  浏览:   字体:
 

自贡市教育局文件

 


自教函2006153

 

 

自贡市教育局

    转发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

    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近期,全国范围内涉及师生的安全事故不断发生,我市也发生了两起令人痛心的学生校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9名学生死亡,为此省政府办公厅和省教育厅在全省发出紧急通报,要求进一步做好学生假期安全和学校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现将省教育厅下发的两份特急电文《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电2006〕58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电2006〕59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下面意见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重视汛期校园灾害防范工作

近段时间,我市天气持续高温,暴雨洪涝随时可能发生,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等六部门转发的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在防控自然灾害中要特别注意学生安全的紧急通知》(自教函2006〕152号)的相关要求,强化责任,全面排查,落实措施,积极防范,确保暑期校园平安无事和新学年顺利开学。

二、加强教师暑期外出安全管理工作

学校组织教师暑期集体外出旅游、参观、学习等活动,要切实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要做好安全防范预案。要重视交通安全,乘坐的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符合安全要求,不得违章驾驶。要注意气象信息,预防途中遭遇泥石流、山体滑坡、岩崩、洪涝等自然灾害。

未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允许,学校不得组织学生暑期集体外出活动。

三、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暑期安全管理工作

学生暑期安全管理需要全社会积极参与。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除认真做好放假前的专项教育外,还应把当地学生意外事故和比较危险区域、时段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监等部门汇报,同时提出加强学生社会安全管理的建议。密切关注暑期学生安全动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暑期学生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处理工作,并及时上报信息。

 

附件:1.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二○○六年七月十七日

 

 

 

 

 

 

主题词暑期  学校安全  通知


报: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省教育厅

送:市级有关部门


自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718日印


                                           (共印45)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事故 防范工作的

 

川教电[2006]58

 各市(州)教育局:
     近期以来,学生校外溺水事故不断发生,而且不少是多人溺水,  尤其是7月12日自贡市永安职中6名初一学生放学后结伴到水库边戏水,在水中行走时全部沉落死亡,给学生假期安全再次敲响警钟。为此,省政府已发出紧急通报,要求进一步作好学生假期的安全工作。
     最近,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对防雷减灾、防洪抗旱,预防地质灾害等工作进行紧急部署,明确要求作好学生暑假安全工作。为认真落实这些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对切实做好假期事故防范工作的有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认真研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的措施
    从全省来看,校外溺水是学生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虽然学校都努力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但事故还是反映出一些薄弱环节。各地各学校要利用假期时间,对安全教育情况进行分析梳理,找准问题,对症下药,改进方式,提高效果。
     1、从有效减少溺水、交通等事故的目标出发,切实提高教育针对性。除教育学生校内遵章守纪外,还要根据校外易发事故类型、区域、时段等因素,突出相应内容,把教育抓在点子上。暑假中学生返校时学校要再次进行安全教育。
     2、进一步完善教育内容和方法,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要根据学生接受能力和理解特点,采取寓教于乐形式,反复强化意识。要把教育和管理结合,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结合,教育活动和安全文化育人环境结合,形成综合的影响力。
     3、各级教育部门要大力表彰安全教育效果明显的学校,总结、推广其经验,同时协助事故多发学校改进工作。要认真分析学生意外事故过程细节和当事人行为特点,找出和意识有关的因素,指导学校进一步改进安全教育工作。
     二、推动建立对学生校外安全齐抓共管的机制
  学生校外溺水、交通等事故是个社会问题,学校和教育部门虽然没有管理责任,但还是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特别是推动建立对学生校外安全齐抓共管的机制。
     1、要把当地学生意外事故和比较危险区域、时段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安监等部门汇报,同时提出加强学生社会教育管理的建议。在当地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时,要积极予以配合。
     2、要通过政府的重视和督促,落实好家长对学生的法定监护责任,特别要注意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履行职责问题。学校要采取多种方式,了解影响学生健康成长的因素,提醒家长认真履行好对学生监管的责任。
     3、积极为加强学生社会教育管理营造氛围。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在当地政府支持下,通过各种媒体(电视、报纸、标语等),广泛向社会宣传学生安全的要求,动员各方面力量都来关心、支持和参与对学生的教育管理。
     三、切实加强校园防灾工作
    近期,我省高温和暴雨交替出现,自然灾害防范形势不容乐观。各地各学校要结合我厅的多次要求,认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针对薄弱环节,进一步作好各项防范工作。
     1、凡可能遭遇地质灾害的学校,都要在地质、国土等部门指导下,再次对值班巡查、观察监控、信息交流、通讯联系等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针对问题,切实整改。发生大风大雨时要及时进入应急状态,雨后要防范泥石流、滑坡、岩崩等自然灾害,有在校学生的更要特别注意。
     2、地处水库下游,低洼、河弯地带的学校,要保持和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根据他们提供的雨情、水情预测预警信息,及时做好相应工作。对校园周边阻水建筑、设施情况,要专门向当地政府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3、要在当地气象等部门指导下,进一步作好校园防雷、防火工作,及时检测防雷设施导电性能,维修更换失效设备,特别要加强对微机房、变压器、接收天线等设施的保护。要注意对用电线路检修,避免  大风导致短路引发火灾事故。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三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暑期安全工作的

紧急通知

 

川教电[2006]59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最近,涉及师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接连发生,为此,教育部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电[2006]195号),省政府办公厅发出《关于自贡市沿滩区发生重大学生溺水事故的情况通报》(川府办发电[2006]71号),要求切实做好暑假安全工作。现将文件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厅昨日《关于切实做好汛期事故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川教电[2006]58号)文件精神,在市(州)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职责,加强对暑假期间学生安全的教育管理,落实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自贡市沿滩区发生重大学生溺水事故

 的情况通报
    

四川省教育厅
                                    二〇〇六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师生安全工作的

紧 急 通 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2006年7月11日下午,河南省郑州市57中学组织教师赴青海考察学习途中,考察团乘坐的一辆客车与一列火车相撞,造成12人死亡,16人受伤(其中3人重伤)。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力抢救受伤人员,各地学校暑假期间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时要注意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
     广大教师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宝贵财富,平时的教育教学工作非常辛苦,各地一定要精心安排他们过好暑期生活,使他们能够得到充分的休息。当前正值暑期,师生外出活动增多,一定要确保师生的健康和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暑假期间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等安全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级各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要对师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暑期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强化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尤其要针对暑期易发的交通、溺水、消防、食品卫生等方面做好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教育部在暑假前制作并已播放的安全教育专题片将在7月24-28日21:20在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1)国视观察节目重播,各地一定要通过各种方式组织师生收看,切实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二、外出活动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凡师生出行乘坐的车、船等交通工具,必须经交通部门检查、许可,严禁乘坐无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船等交通工具,严禁车辆超载、超速。
     三、要高度重视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凡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出游,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要以安全、就近为原则,必须做好各项安排和应急预案,必须有学校领导带队和足够的教师负责管理;中小学生个人出游要有家长带领,大学生出游要结伴同行,地势险峻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不得前往。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必须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机构,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必须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员,明确所担负的安全职责,必须制订安全应急预案,配备相应设施;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利用假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
     四、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特别是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工作。要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五、要坚决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凡学校组织的外出活动,安全工作由学校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学校要明确各项安全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人,层层落实,细化责任。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要加强暑假期间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认真安排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工作。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本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