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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省、市骨干教师选拔和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6/6/17 10:56:46  来源:市教育局人事科  浏览:   字体:
     自教发〔2006〕20号
 
 
    自贡市教育局
     关于做好中小学省、市骨干教师选拔和培训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区、县教育局、汇东高新管委会社发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四川省中小学教师素质能力建设“三大计划”的通知》(川教〔2006〕159号)和《关于做好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选拔工作的通知》(川教〔2006〕16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现将做好我市中小学省、市级骨干教师遴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在全市中学(含职业中学)、小学(含幼儿园)遴选市级骨干教师2100名(含市级农村骨干教师735名),省级骨干教师180名(含省级农村骨干教师50名),(名额分配另文下达)。请各区、县教育局按中学、小学(含幼儿园)教师大约各占50%比例推荐遴选报送。
二、选拔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男50周岁、女45周岁,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省级中学骨干教师应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应具有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职务。市级中学骨干教师应具有中学一级以上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应具有小学(幼儿)一级以上教师职务。
     3.在同层次教师中教学业绩优秀,在市级以上范围内上过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辅导课、专题讲座等,省级骨干教师需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市级以上刊物上有论文发表,市级骨干教师需获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在县级以上会议或刊物上有论文交流或发表。
     4.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一定的教育技术能力,在教育教学和教研中起到示范和指导作用,积极承担培养、指导青年教师工作,在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成绩突出。
     5.校级领导除具备上述条件外,须兼任一门与专业技术职务一致的课程的教学工作。
     6.原通过省上确定的特级教师后备人选,仍表现优秀的优先推荐。
     7.乡及乡以下学校教师在学历、职称、论文成果等方面可适当放宽条件。
     8.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可以破格推荐为省级骨干教师。  
三、遴选办法
     (一)遴选原则
      1.坚持公开选拔、择优推荐。做到条件公开、程序透明、结果公示、群众公认。
      2.坚持面向全体、倾斜农村。力求学校和学科均衡。对农村学校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3.重点向一线教师倾斜,校级领导所占名额不超过20%。
     (二)遴选办法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省、市级骨干教师名额,组织开展遴选工作。各学校拟推荐的骨干教师人选,公示5天无异议后,再逐级审查上报市教育局审定。
     被推荐为省级骨干教师的人员填写《四川省中小学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登记表》(附件一),其中,中小学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的人员在“所属类别”的“农村”栏的方框内打“√”,被推荐为市级骨干教师的人员填写《自贡市中小学(农村)骨干教师登记表》(附件二),其中,市级农村骨干教师在“所属类别”的“农村”栏的方框内打“√”。
     请各区、县教育局、汇东高新管委会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务必于2006年6月27日前,将《
自贡市中小学(农村)骨干教师名单》(Excel格式)和《登记表》(Word格式)按一式二份报送纸质材料到市教育局干部人事科,同时报送软盘或发送电子邮件至:jwrs_1@163.com,联系人:徐姝,联系电话:2204170,监督电话:2303964、2304245。
四、培训与管理
     (一)培训目标要求
     通过省、市级培训,帮助省、市级骨干教师树立现代教育观念,进一步提高教育理论和学术水平,增强知识更新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技能,形成自身教育教学风格和特色,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指导作用。
     (二)培训内容安排
      1.思想政治与师德教育: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思想和优秀教师爱岗敬业先进事迹学习等。
     2.现代教育理论学习:包括现代教育思想、现代教学论、现代学习论、教育教学评价理论、教师专业化理论等。
     3.课程改革实验:课程意识和课程能力的培养、国内外课程理论与实践的最新成果、新课程课堂教学改革研究、课程资源开发理论与实践、新课程实施经验与问题反思等。
     4.教育技术能力培训:教育技术意识与态度、知识与技能、应用与创新等。
     5.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教育科研的基本理论与方法、教育与教学改革的实践研究、教师专业发展的行动研究、教育科研的成果表达技能与方法等。
     (三)培训模式设计
     本轮省、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研修、专题报告与互动交流、实地考察与现场诊断等形式有机结合的原则,以专业成长为导向,以综合素质提高为核心。主要采取机构培训与互助研修、项目研修与教学实践反思、远程培训与网络研修、专家指导与基地研修、校本培训与自主研修等形式开展培训。
     (四)培训时间安排
     省级骨干教师培训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分两批安排培训。2006年至2008年安排第一批,2008年至2010年安排第二批(具体人员安排由省教育厅确定),培训时间为240学时,其中每年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市级骨干教师培训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省、市级骨干教师的管理与使用
     1.经过遴选确认的省、市级骨干教师将登记造册,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市级培训机构分别建立电子档案,统一管理。在培训周期结束后,由市教育局会同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对在职省、市级骨干教师进行综合考核,并写出考核材料分别备案。对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省、市级骨干教师称号。
     2.省、市级骨干教师的培训分别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并按计划进行专业发展培训。培训周期结束后,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省级骨干教师由省级培训机构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四川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市级骨干教师由市教育局颁发《自贡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3.省、市级培训机构将建立培训信息反馈与跟踪指导制度,在每次集中培训后将对省、市级骨干教师进行跟踪调查与指导。
     4.参培教师所在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安排组织教师参加培训,协调保障参培教师自学、研修所需的时间和经费,做好选派对象的培养和使用工作,协助培训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对骨干教师培训结果的考核。
     5.省、市级骨干教师要积极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培训机构和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每次参加培训以后,必须在一定范围之内汇报、展示学习成果与体会;每年须在市或区县等范围内上一次公开课或开设一次专题讲座;接受培训三年内须主持或参与一项区县级或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在区域内要积极传授教育教学经验,培养指导青年教师;要积极承担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组织的送教下乡任务。
 
 
以下各个表格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打印后,按照规定填写:
 
 
 
 
                                             二○○六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中小学  骨干教师  选拔工作  通知

自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年6月15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