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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光中学引资修建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的公告
时间:2009/1/21 17:51:50  来源:市教育局  浏览:   字体:

自贡市蜀光中学

引资修建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的

公    告

    为了把蜀光中学建成“现代名校”,经蜀光中学建设发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引资修建学校学生生活服务设施。现公告如下:

    一、生活服务实施概况

    1、建设学生公寓30000M2,容纳约4500名学生住宿。所有公寓成相对封闭的生活小区。

    2、建设学生食堂6000 M2,容纳约6000名学生就餐。

   二、生活服务设施引资范围

    1、学生公寓的基础、主体、内外装饰、附属工程、水电及室内设施设备等。

    2、学生食堂的基础、主体、内外装饰、附属工程、水电气及室内设施设备、厨具、厨柜、餐具、餐桌等。

    3、第一期工程:学生食堂6000 M2和学生公寓至少15000 M2

       第二期工程:学生公寓15000 M2

    三、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

    1、学校负责规划、设计、地勘、图纸等前期工程办理、交纳各种规费,实现“三通一平”。

    2、按学校提供的图纸施工,严格按有关建筑规范和要求操作,建筑质量终身责任。

    3、室外基础工程按学校意见实施建设。

    4、室内设施设备的配置按学校要求办理。投资商与学校商议共同采购。

    四、工程决算

    1、工程建筑投资按有关部门审计价为准。

    2、室内设施设备以实际购买价为准。

   3、工程总投资=工程建筑投资审计价+设施设备购买价

   4、食堂与公寓分别计算投资总额。

   五、投资商收益年限

    投资商收益总年限=成本年限+回报年限

   六、生活服务设施的使用权、产权

    1、学生公寓的使用归学校,由学校负责管理。学生食堂的使用权在其经营年限内为投资商,投资商结束经营期后,将房屋粉刷、设备设施维修好后交学校验收,合格后移交使用权给学校。

    2、学生公寓、学生食堂的所有权属学校。

    3、学生公寓达到收益年限后、学生食堂达到经营年限后,学生公寓、学生食堂及其设施设备除建筑质量终身负责外,一切与投资商无关。

    4、学生公寓在收益期内、学生食堂在经营期内,若因国家政策调整须将学生公寓、学生食堂提前收回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则按国家有关政策办理,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引资的实施措施

    1、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引资。

    2、实施“学生公寓回报年限竞争”、“学生食堂经营年限及服务质量承诺竞争”谈判,排列优先顺序。

    3、投资商在报名期限内交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到指定的专门帐户,获得竞争资格,不交保证金者视作放弃。中标者在工程开工建设至保证金额度时,保证金一次性退还投资商。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自公告之日起到2009年2月6日止。

    报名地点:自贡市蜀光中学办公室 2701919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周勇( 13990050198 )  

                         

                                                      200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