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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通 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在10月16日全市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上,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学校要将《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重要条款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通过宣传栏长期的公示,以达到师生知晓、家长知晓、社会知晓的目的。现提供公示内容建议,供参考。 题目可为:《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摘要) 建议摘录以下条款: 第三章 学校管理工作 第7、8、9、10条; 第四章 管理职责 第18条首尾句、第19条首括句、(二)、(三)、(四),第20条首括句、(五),第22条; 第六章 学生的社会管理 第29、30、31、32条; 第七章 安全事故处理与报告 第34、35、36、37、38、39条。 《四川省学校安全管理办法》可在网上下载,请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认真落实,市教育局将于11月中旬组织专项检查。 自贡市教育局 二○○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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