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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十四条措施防范学生溺水事故
近年来,校外溺水事故成为中小学生意外死亡的头号诱因,为切实抓好今年我市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近日,市教育局从开展专题教育、排查整治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开展专项督查四个方面提出14条具体措施,要求各学校早预防、早布置、早落实,常抓不懈,确保学生溺水事故明显下降。 市教育局要求全市各中小学在4、5、6月份认真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题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一次全校性以“预防溺水,珍爱生命”为主题的宣誓或签名活动,认真组织学生观看一部游泳安全教育专题片,学校值周领导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游泳安全专题教育,班主任在天气异常炎热时段要坚持每天放学前进行一次“提醒教育”。教育学生做到“七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 市教育局要求校园内水池周边必须设置警示标志、加装防护设施。要求学校摸清校园周边各类水域游泳安全隐患情况及区域内学生情况,积极督促相关部门或管理者设立安全警示牌。有学生需过渡船上学的靠近江河的学校,对坐船学生要进行摸底和教育,要积极通过有关部门了解渡船的安全运营状况,对渡船超载等违规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市教育局要求学校要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头。加大门卫管理,严把学生出校审批关。要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教育家长会,印发《告家长书》。重点加强留守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与留守学生监护人签订校外监管责任书,并将学校掌握的留守学生情况反馈给社区或村委会,通过社区或村委会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同时,要求各区县教育局积极通过当地教育网、广播、电视等媒体,积极发布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公益性广告和专题片,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中小学生溺水事故防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近期教育系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具体行动来落实,并将对全市中小校进行专项督查。 下一篇:市人大领导视察富顺教育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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