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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四部门联合检查验收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
3月17日至19日,由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和市司法局四部门组成的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检查验收组对我市“五区”两县的16所申报学校进行了检查验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的“八条措施”和教育部的“六条措施”,扎实推进全市中小学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努力提高学生防范交通安全事故的能力,市公安局、市教育局等四部门于去年联合发文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了“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评选活动”,成立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设评选活动办公室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宣传科,并公布了评选标准,采取自下而上自评、申报、推荐、考核验收的方法进行评选。经过各学校的申报和区县相关部门的初评推荐,富顺一中、荣县一中、沿滩中学、自流井区塘坎上小学、大安区江姐小学、贡井区席草田小学、高新区绿盛实验学校等16所中小学接受了市级检查验收。 检查验收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询问师生等方式对各学校周边交通设施设置、近年来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及校车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对学校交通警示标识设置进行了现场指导,对继续深入开展好交通安全教育以及全面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目前,全市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警示标识和设施日趋完善,去年全市学生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创建工作收到了极好的效果。四部门将于近期对检查验收合格的学校联合发文进行表彰,并继续在全市中小学开展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创建评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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