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
1.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原则
2.坚持教育惠民利民的原则
3.就近划片、逐段推移的原则
4、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5、保持稳定、局部调整的原则
6、严格控制大班额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
自贡一中汇东初中部:
白果(白果小区) 大缺口 白节滩 富台山 新市区 大岩洞(星河雅居) 西景苑 谢家坝(学府苑) 会 溪(新美居) 园丁苑(汇丰苑) 邓家坝 清华园 春 华 银 桦 宏 发(富源小区) 梨 园 英 祥(紫滕佳苑) 蓝鹰花园(龙汇家园) 景湖社区 翰林尚都 石油花园 都市森林
蜀光初中部:
钓鱼台 东兴寺 廻东路 解放桥 丹 桂(丽景花园) 方 冲(兰鹰海岸) 紫薇花园 楠桂苑(尚东国际) 兴大花园
自贡二十八中:
交通路 五十梯 关 外 五星街 新华路 三台寺 豆芽湾 钟云山(A区) 檀木林 盐店街 塘坎上 竹棚子 龙凤山 红星扁 兴隆坳 北苑新区 中华路一组 黄桷坪 永胜 五星村 广华路
解放路中学:
桐梓坳 高坪地 新 街 解放中路(温州商城) 解放东路 自由路 新民街 骑坳井 中华路(不含一组) 白果巷 后山坡 石塔上 尚义灏 道生号 半边街 珍珠寺 新 生 新建 高山井 石滩坝 石缸井 芦厂坝 袜子石 天花井(丽海花园) 香炉寺 磨子井
三、招生办法
1.按学生实际居住地进行划片招生,市属中学由市教育局统一划片安排,区属初中学校由区教育局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原则自主进行划片安排。
2.实行分阶段、分批次录取。第一阶段为新生预录取;第二阶段为资格审查合格后新生正式录取和借读生录取。
3.各直属中学必须按照省、市招收借读生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借读生招生政策。
4.自流井区、大安区教育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要按照自贡市教育局、自贡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关于印发自贡市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2009年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认真解决好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进城务工、经商、失地农民子女和棚户区改造居民子女的入学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子女受教育的权利,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招生日程安排
6月23日:召开招生协调工作会,布置市属中学预录取初一新生工作。
6月26日:发放预录通知书
6月27日-29日:
1.对预录取初一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核实。
2.各中学借读生报名登记。
6月30日:
1.各中学按市教育局要求上报核实后的新生名单和借读生拟录名单。
2.市教育局审核借读生名单。
7月8日:正式录取2012级新生
7月10日: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8月26日—29日: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