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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调研工作安排的通知
自贡市教育局关于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调研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会局、各相关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调研的通知》(川教函〔2009〕152号)的精神,现将我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调研工作安排如下: 一、问卷调查。各区、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县、乡、镇教育部门,按照附件二的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查表(县、市、区)》(附件一),并加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同时,以区县为单位,每个区县至少随机选择两所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城区小学各一所)、两所初中学校(农村和城区中学各一所),填写《四川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调查表(学校)》(附件三),并加盖学校公章。5月7日以前,以区县为单位将本辖区内区县和学校调查表(一式二份)上交市教育局基教科,并将电子邮件同时发送至:zgjjk @sina.com。 联系人:刘克寒 联系电话: 8125839 13990029296 二、实地调研。四川省教育厅将于5—6月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调研小组,深入有关市、州的区县和部分学校,以实地观察、座谈、问卷等方式,对校长、教师、家长等进行调研,实地调研地点、日程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调研报告。自贡市教育局在收集、整理各区县上交材料的基础上,形成《自贡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状调研报告》,并于5月20日前报送四川省教育厅。
自贡市教育局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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