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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镇司法所到高石九年校开展法治讲座
9月18日,东湖司法所所长、高石九年校法治副校长曹德生带领陈梅、连兴梅、敖翔3名司法员到东湖镇高石九年校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专题讲座。司法员陈梅担任主讲。
讲座中,陈梅列举了学生中常见的不良行为习惯诱发犯罪的现象,分析了青少年中常见的几种犯罪行为,并结合中小学生实际,重点向孩子们宣传了刑法中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让孩子们明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犯罪行为,虽不负刑事责任,但可以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达到劳动教养标准的,可以送到劳动教养所进行劳动改造。希望同学们多学习法律知识,树立守法观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防微杜渐,远离犯罪,做知法、守法、护法好少年。(东湖学区:王伦) ![]() ![]()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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