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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清查中职学生资助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自教函〔2010〕172号
自贡市教育局 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清查中职学生 资助情况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清查中职学生资助情况的通知》(川教函〔2010〕34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以下工作部署,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校立即对2009年春季以来招收的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教学班学制、学籍和资助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要认真对照《通知》和我局《关于面向返乡农民工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补充通知》(自教函〔2009〕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管理的通知》(自教函〔2009〕28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管理的通知》(自教函〔2010〕83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全面、彻底清查返乡农民工学制、学籍和资助工作中存在的各种不规范的问题。 (一)凡有以下情况的教学班,一律改注册为灵活学制或注销办学资质: 1.“实施性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不符合全日制标准的; 2.学年实际教学时间少于40周(含复习考试),周课时少于28节的; 3.过程管理严重不规范的; 4.教学和实训场地难以保障的。 (二)凡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一律改注册为灵活学制或注销其学籍: 1.未参加学期考试、考核的; 2.年龄偏大或学力太差难以保障学习效果的; 3.家离办学点距离过远难以保证到课率的; 4.已重新就业,难以保证学习时间的。 各校自查结果于6月25日以前书面报市教育局备案。 二、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联合督查组,于6月25日开始逐校进行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学制、学籍及资助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教学计划及执行情况、学生出勤情况、教学管理情况、资助及免学费执行情况。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全日制标准的学校和办学点,责令改注册为灵活学制或注销其办学资质;对检查中发现套取、冒领资助资金以及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严肃处理。 三、市教育局将加强中职学校学制管理,严格区分全日制和灵活学制。对非全日制中职学生,本学期开始一律停止发放国家助学金,也不享受免学费政策;对符合全日制标准的中职学生,其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待本次检查结束后按政策和程序执行。 各校要充分利用本次全面、彻底清查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学制、学籍和资助工作的契机,切实加强中职学校学制、学籍管理和资助管理,认真整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确保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工作健康有序推进。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清查中职学生资助情况的通知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转发 中职 学籍 资助 清查 通知 报:省教育厅,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 抄送: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农业局,省农广校 自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6月21日印 (共印40份)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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