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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管理的通知
自教函〔2009〕288号
自贡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管理的 通 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工作的管理,市教育局在全面检查前段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具体措施,确保“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规范运行,请遵照执行。 一、对检查中未按教学计划上课的学校提出公开批评,责成两次检查均未按课表上课的学校,向市教育局写出书面材料。 二、实行“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工作信息月报制度,各校每月5日前报告上月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状况。 三、各校于11月底以前上报“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学生中职国家助学金银行卡办理、发放和管理的专题报告。由资助中心牵头,对银行卡办理、发放和管理予以进一步规范,确保银行卡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各校于11月底以前集中进行一次学生学籍清理,撤销个别上学期未规范办学的教学班;清退上学期无学期成绩、本学期开学以来未能正常到课以及不具备完成学业条件的学生,及时注销学籍,停发国家助学金;对分阶段完成学业的学生完善相关休学手续,暂停国家助学金。 五、各校在本学期内再次对教学计划进行修订完善,按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规范专业名称,设置相应课程。每学期课程设置不得低于20学分,每学分不得少于16课时。教学计划一经上报,不得随意调整。调整教学时间必须事前上报市教育局,杜绝执行教学计划的随意性。 六、市教育局在本学期内对各校教学班使用教材情况进行清理规范,要求主干课程要使用国家规划教材,其余课程可使用有关部门认可的培训教材,自编讲义要报市教育局审查备案,杜绝无教材上课的状况。 七、市教育局在本学期内对各教学班教室及实训场地进行检查,要求教室和实训场地须有明显标志。主干课程必须落实相应的实训场所,有明确的实训安排,建立实训教学档案。本学期内仍未落实实训场地的教学班,停止其办学资格。 八、继续对各教学班的教学过程进行不定期检查,抽查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实训项目。规范考试、考核,各校须提前上报本学期考试考核方案和试卷,报告清楚考试考核科目、操作办法和时间安排,市教育局对考试考核组织情况进行督察。学生考试考核成绩报市教育局备案。本学期结束后继续进行教学过程管理档案资料的全面检查。 九、实行预警制,对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者,第一次予以批评,第二次予以警告,第三次注销其办学资格:不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的、学生到课率不足80%的、过程管理资料弄虚作假的、助学金发放不按规定办理的。 十、2010年“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实行招生计划控制和办学资格审查,各校需事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方可按下达计划招收“返乡农民工中职教育”学生,新办教学班班额控制在60人左右。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职教 返乡农民工 管理 通知 报:省教育厅、市政府 抄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省农广校 自贡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9年11月25日印 (共印20份)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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