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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顺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 2018年度春季学期救助工作圆满结束
4月26日,第二批更正银行账户信息后的救助款全部打款成功,标志着富顺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2018年度春季救助工作圆满结束。基金共救助贫困学生630人,包括学前教育39人,小学270人,初中169人,高中(含中职)108人,大学(含高职)44人,发放救助金额92.38万元。本次基金救助体现了5大特点:
一是定规矩。以省、市、县基金管理文件为依据,结合富顺县基金规模及贫困学子情况,制定《富顺县教育局关于2018年度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管理使用的工作方案》,对受助对象、救助标准、申报程序等做了明确的界定。 二是讲政策。3月上旬,县教育局召开全县校长参加的教育扶贫攻坚工作会,解读基金救助政策和纪律要求;3月中旬,召开乡镇扶贫办负责人参加的2018年度教育基金工作布置会,就基金救助范围、责任主体、纪律要求、监督考核等做了安排部署。 三是重调查。以《富顺县国家系统贫困人口花名册》为依据,对全部申报对象进行再次核实。在此基础上,对申报对象开展随机抽查,调查对象包括受助学生、一般农户、村组干部、乡镇扶贫办、就读学校。本次救助共电话调查24户,入户调查6户,接待贫困学生到访2户,确保了救助对象的精准。对调查确认的特别困难的8名学生在限额范围内提高救助标准,实行“差别化”救助。 四是聚合力 以乡镇政府为主体,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贫困户申报、村委会初审、乡镇复审、镇村公示工作;以学区教育工作督导室为主体,指导乡镇学校协助完成政策宣传、资料传送、汇总公示、账户更正等工作。 五是提效率。严格遵循“个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教育局审定→镇村公示→发放”的基本管理程序,制定《富顺县教育扶贫救助基金2018年度春季实施救助时间安排》,对审核、汇总、公示等各环节做了明确的时间要求,在确保审核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审批时间。从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在30 日内将教育基金通过银行打款方式发放到救助对象。 (富顺县教育局:宋志兵) 下一篇:北湖实验学校省级子课题顺利结题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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