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当前位置:自贡教体云平台 >> 新闻中心 >> 教体要闻 >> 浏览文章 |
我市“十严”举措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
近日,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中小学职业院校教育培训咨询机构招生培训咨询行为的通知》,并印发《自贡市2018年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提出“十严”举措,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
一是严格实行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二是严格按计划招生。所有中小学校均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得无计划、超计划招生。 三是严格普通高中中考升学志愿填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之外分为四个批次填报志愿:第一批次为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二批次为民办普通高中,第三批次为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第四批次为一般普通高中。每位考生在每个批次中只能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四是严格按照学生志愿进行普通高中新生录取。任何高中学校均不得录取未填报该校志愿的初中毕业学生,否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得承认学籍。 五是严格普通高中招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全市分类别划定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相对应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否则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一律不认可学籍。 六是严格招生时间管理。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须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同期开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组织考试和录取新生。 七是严禁招生学校用金钱购买生源。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以金钱、物质、为亲属安排工作以及违反学籍管理规定等不正当手段贿赂生源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以此招揽生源。 八是严禁生源学校及个人向市外违规招生学校或中介机构泄露考生信息。包括各年级学生花名册、成绩册、学籍号、家庭住址、住宅电话、家长手机等,确保考生个人信息安全。 九是严禁生源学校及个人向招生学校索贿受贿。包括索取、收受招生学校金钱、礼品、有价证券或参加其组织的可能影响招生秩序的各类活动等。 十是严禁违规跨市州招生宣传。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跨市州组织招生宣传;禁止市外公办学校以任何形式在市内组织招生宣传;市外民办学校未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不得在本市组织招生宣传。 上一篇:弘扬雷锋精神,倡导时代新风
相关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