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办学。加大民办教育机构的专项整治力度,禁止违背学生成长规律、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教育教学行为。制定《富顺县培训学校诚信等级评定实施办法(试行)》,建立民办学校信息公开制度,将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的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对办学质量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予以警告、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办学资格。(2)依法办学。加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学习贯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民办学校的章程制定,按照章程管理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科学管理。完善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作为年度检查的重要内容。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差别化扶持政策。加强财务管理指导,逐步健全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制度。落实资助、税费、用地等国家相关扶持政策,保障民办教育师生权益。(3)特色办学。鼓励支持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教育发展,培育优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满足群众对多样化、优质化教育的需求。着力打造2-3所在川南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民办教育品牌。(4)情怀办学。加强民办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强化师德师风。鼓励民办学校提高教师工资和福利待遇,吸引高素质人才到民办学校任教。落实专项平培训经费,每年开展民办学校校(园)长、骨干教师培训,着力培养一批有理想、有境界、有情怀、有担当的民办教育师资队伍。(5)安全办学。建立健全民办教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机制,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会同卫计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安监局等部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办学,确保平安和谐。(富顺县教育局:何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