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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自贡市教育局文件 自教函[2008]261号
自贡市教育局 关于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市直属学校: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意见》(川教[2008]28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按上下对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机构,建设专业化的教育技术装备队伍,构建适应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技术装备服务管理体系。 区(县)级必须设立经费独立核算的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其名称定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站),其编制数及经费来源按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实验室和仪器工作的意见》(川教仪[1988]字第08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装备管理部门、电教部门和信息中心为一体的实际情况,配齐教育技术装备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其主要职责:负责制定当地教育技术装备的发展规划;按国家、省定标准指导中小学进行实验室建设、图书馆(室)建设、信息技术装备建设及音、体、美、卫、劳的装备建设并监管装备的采购、招标、质量监督等工作;制定管理规范,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职责、管理实施、管理评估等提出要求;抓好教育技术装备的应用,指导学校开展好实验教学和信息技术教学,组织实施好小学、初中、高中实验操作考试(考核)、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大力开展实验教学公开课、实验教学研究、实验教师及管理人员培训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切实提高教育技术装备的使用效益。 各级各类学校应按照自贡市教育局、自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贡市国土和资源管理局、自贡市规划和建设局《关于印发自贡市普通中小学校舍标准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自教发[2008]16号)的规定配齐教育技术装备管理、技术人员和实验教师。 二、确保教育技术装备经费的持续增长各区(县)要切实加大教育技术装备的持续投入。区(县)政府要将中小学实验用房及其他功能用房的建设和配套设施纳入各级各类学校建设的总体规划。教育行政部门每年在制定教育经费预算时,要安排教育技术装备专项经费。认真贯彻落实自贡市财政局、自贡市教育局《自贡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自财教 [2006]48号)要求,城市义务段教育经费参照(自财教 [2006]48号)执行。 三、加强管理,发挥使用效益 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教育技术装备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育技术装备部门的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达到管理的现代化。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新的课程标准要求,认真开展实验教学和信息技术教学,开齐开足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和学生上机操作,并逐步把教育技术装备纳入信息化管理。 我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将纳入对区(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范围,各区(县)要加强对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检查和督导。为使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落到实处,市上将对教育技术装备的工作任务、机构人员、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进一步充分发挥教育技术装备的综合效益,切实推进教育的均衡发展,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服务。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转发 教育技术 装备工作 意见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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