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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自贡市中小学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及其它功能教室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自贡市中小学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及其它功能教室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自教[2008]23号 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市直属学校: 学校实验室、音乐室、美术室是学校开展实验教学,艺术教育的重要阵地;体育卫生设备是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必备条件。全市在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后,学校理、化、生、音、体、美、卫设备器材应满足教学需求。 为了使我市中小学实验室、计算机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卫生室、图书室为素质教育提供更好的条件,各室建设、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使现有设备在教育教学中发挥效益,现制定《自贡市中小学实验室、计算机室、图书室及其它功能教室管理细则(试行)》,请各区县教育局、高新区社事局、直属学校认真参照执行。 1.自贡市中小学实验室及其它功能室管理细则 2.自贡市中小学音乐室、美术室、体育室、卫生室管理细则 3.自贡市中小学图书馆(室)管理细则 二00八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学校 功能教室 管理 通知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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